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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事务指南

作者: | 时间:2013-05-07 | 点击: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事务指南

学务办事指南.doc

一、学生证遗失

1.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填写完 毕后将纸质版交给相对应年级的辅导员处,盖章完毕后,取回申请表,星期三交到乐育楼A座1楼左侧1号座。

二、学生请假流程

(一)情况一:事假

1. 事假需提前三天向相对应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个人请假条(模板见学院网站)

2.需要家长写请假情况说明书,并有家长签名。传真号码:0756-6126861

3.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

4. 事假包括直系亲属去世,参加英语类相关考试(雅思,托福)等。

注:节前节后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请假

驾照类考试不予批假

(二)情况二:病假

1.请假前需及时告知辅导员(电话和短信即可),并得到批准后才可请假。

逾期,不可批假

2.病假必须持有中大五院或珠海市三甲医院病假证明和医生的处理意见

3.一般不超过三天

4.如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三天以上,需要报备学院批准。

注:根据学校最近学籍管理条例,请假超过一学期总课时数1/6时,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所以同学在请假的时候,自己算算请假天数有没有超过这个数量。

三、申请在学证明

学生本人可到乐育楼A座自助开在学证明

四、教室申请

1. 学生本人自行登录学校教务处系统,选定相应教室后,打印教室借用单

2. 到外国语学院励耘楼B205室张琢诗老师处,审批盖章。

3. 再到B203室找相应负责老师签字后,

4. 交到乐育楼A座1楼陈媚笑老师处交表

5. 将表交到所对应教室的物业处

五、开学学生证注册

开学后,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在指定时候内到相应辅导员处盖注册章,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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