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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成立于2004年8月15日,同年10月招收第一届英语专业学生150人,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共有英语专业学生近1000人。英语系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朝气蓬勃的教师队伍,有力保证了英语专业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专业教师们在教学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教学效果良好,备受学生的好评。


   外国语学院自建院以来,不断积极探索专业办学特色,注重实用型外语人才的培养。其办学特色主要体现三个“双”字上:第一,双外语。英语专业的英法方向、英葡方向以及日语专业的日英方向独具特色;第二,双学位。外国语学院积极鼓励英语专业或日语专业的学生修读法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等第二学位;第三,双学分。外国语学院高度国际化,鼓励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学生在英语或日语原土国家修读部分学分,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外语人才。

    英语系举定期举办名家学术讲座,曾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前院长、博导刘象愚教授、前副院长、博导周流溪教授、博导田贵森教授、清华大学博导陈永国教授、复旦大学博导熊学亮教授、知名红学专家,天津外国语大学郑铁生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前副校长、博导何其莘教授、《外国语》主编、上海外国语大学束定芳教授、西安外国语大学周世范教授、《中国外语》主编张后尘教授、西南大学博导、文旭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军教授、我国著名语言学家钱冠连教授、同济大学马秋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程晓堂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为全院的师生作学术报告。这些学术讲座使我们有机会目睹名家名师的风采、聆听名家名师的教诲,深刻感受到我校浓厚的学术氛围。英语系还积极开展各类外语特色活动,包括:外籍教师系列讲座、英文配音大赛、英语演讲比赛、英语角、英语征文比赛、课外听力训练场、英语经典电影欣赏、英语卡拉ok大赛等。这些外语特色活动在全院乃至全校营造了良好的外语学习氛围,丰富了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英语系领导:

常务副主任:崔艳丽

副主任:吴文霞

教务秘书:刘竞


联系电话:0756-3683619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主任岗位职
(试行)


 

为了明确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日语系主任岗位职责,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 协助学院领导,负责全系的教学管理、专业及学科建设,协调和督促各课程组有效开展工作;组织本系实施、落实学校教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各项与教学相关的任务。

二、参与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计划的研究和制订, 并对课程体系的改革和教学内容的更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制订实施本系专业课程建设计划和教材建设计划, 组织开展精品课程建设。

四、严格执行校、院教学规章制度, 结合本系专业教学和建设, 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运行和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组织制定本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负责教学计划的实施,落实和审定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及授课计划。

六、制定本系学期工作计划,进行学期工作总结,接受校、院各类教学检查。

七、协调安排本系教学任务,组织排课,确定任课教师等。

八、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教学比赛、教育科研、集体备课、集体出卷、教研会议等活动及学院统一安排的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定期组织本系教师相互听课,举行观摩教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九、安排本系各类教学活动的宣传与报道。

十、负责统筹安排本系的毕业论文、实践教学、外语专业四八级统考等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安排本系新入职教师及新任课教师的教学培训。

十二、负责审核、监督本系考务工作,审定检查各科试卷,严格执行各项考务规则。

十三、强化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文件建设,保证教学档案制作规范、齐全。

十四、组织开展本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抓好各个教学环节, 全程监控本系教学活动,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考试安排、教学检查等。

十五、收集管理任课教师的教案及课件;负责各门课程的试题库建设。

十六、召开本系工作会议,及时收集、整理教学信息,改进教学工作。

十七、鼓励本系教师明确专业研究方向,有效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十八、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职责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11年6月28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副主任岗位职责
(试行)


 

为了明确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日语系副主任岗位职责,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协助系主任实施、落实学校教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与教学相关的任务。

二、参与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计划的研究和制订, 并对课程体系的改革和教学内容的更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系主任制订、实施本系专业课程建设计划和教材建设计划, 开展精品课程建设。

四、结合本系专业教学和建设, 协助系主任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运行和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负责制定本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协助系主任落实教学计划的实施,审定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及授课计划。

六、协助系主任制定本系学期工作计划,进行学期工作总结,接受校、院各类教学检查。

七、负责安排本系教学任务,组织排课,确定任课教师等。

八、具体安排本系教学比赛、教育科研、集体备课、集体出卷、教研会议等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协助组织本系教师相互听课,举行观摩教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九、负责本系各类教学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的毕业论文、实践教学、外语专业四八级统考等工作。

十一、协助系主任开展本系新入职教师及新任课教师的教学培训。

十二、协助系主任审核、监督本系考务工作,审定检查各科试卷,严格执行各项考务规则。

十三、负责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文件建设,保证教学档案制作规范、齐全。

十四、协助系主任开展本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抓好各个教学环节, 全程监控本系教学活动,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考试安排、教学检查等。

十五、协助系主任收集管理任课教师的教案及课件;协助系主任落实各门课程的试题库建设。

十六、组织本系各类相关比赛,安排学习指导讲座及与学习相关的活动;协调组织班级学习导师完成本职工作,督促班级学习导师做好各班级的学风管理、学习指导和学习监督。

十七、参加本系工作会议,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十八、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职责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11年6月28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教务秘书岗位职责

(试行)


为了明确外国语学院教务秘书岗位职责,规范教务管理,保证教务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负责各类教务文件的上传下达,协助文件的实施与落实;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院的教务事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校教务部门安排的各项教务工作;负责联络和协调本学院和其他学院的教务事宜;英语系、日语系教务秘书接受学院领导及英语系、日语系主任和副主任的管理,大学外语部教务秘书接受学院领导及大学外语部主任、副主任的管理。

二、负责各类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分类存档保管;负责教师个人教学档案的管理。

三、协助分管领导制订教学计划;负责开课、排课的组织与落实,负责选课数据的管理,组织学生选课及退、改选课。

四、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协助执行分层次教学管理,负责分班及各个教学班的名单管理。

五、负责学生转专业、缓考、补考、重修、休学、退学、复学等事宜的指导、办理、统计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材的征订、统计与发放,安排师生领取教材,保管剩余的教材,做好教材领取的登记、造册和存档工作。

七、负责办理教师调停课手续、调换教室手续;负责教务系统和网络听力系统中信息的整理和调度、整理学生名册、安排授课教室、安排调课;担任网络听力系统的管理员,对于教师反映的网络课室在使用过程发现的设备问题,及时和学校教务部门联系、督促维护维修,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协助学院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安排,具体包括:

1、负责试卷印刷、保管、分发、回收,试卷由教务秘书本人负责印刷,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试卷。

2、考前负责安排考场、分发准考证、撰写考试注意事项、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等。

3、考后负责收集考务相关材料,包括教师个人资料袋、考场记录、试卷等。

4、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各类考试的分数录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负责有特殊情况的任课教师的分数录入工作。

6、负责收集和妥善保存历届考试试卷。

7、负责除期末考试以外的各类考试,如英语专四、专八,日语专四、专八的报名、收费等工作。

九、协助学校教务部门安排大学外语及外语专业学位考等考试及其报名工作。

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进行毕业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及毕业证、学位证的保管、整理、发放、备档等。

十一、协助学院统计任课教师(包括外教)的教学工作量,外教教学工作量必须按月统计,并于每月10日准时报送分管领导。

十二、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教学研究、质量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协助项目的实施与落实。

十三、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教学质量监控、试卷互查、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检查和任课教师听课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分管领导收集管理任课教师的教案及课件;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各门课程的试题库建设。

十五、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安排的各种与教务相关的活动。

十六、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得擅离岗位。如需请事假或病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经院长批准。

十七、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保证工作需要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

十八、在公共节假日时,如因工作需要应及时返岗。

十九、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本岗位职责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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